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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检察院举办第十九期“案例・思享汇”
时间:2026-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萧县检察院举办第十九期“案例・思享汇”,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艳,副检察长李群,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永、张前进,以及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

会上,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卫平围绕《刑事审判参考》第1742号案例“张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开展解读,系统梳理了零口供案件的证据审查要点。解读指出,办理此类案件要全面收集有罪、无罪两类证据,当前办案中仍存在询问场所不规范、印证规则把握不够严谨等问题。

交流研讨环节,参会干警结合办案实践谈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普遍存在客观证据匮乏、取证难度大等难点。审查被害人陈述,要牢牢把握 “非亲历不可知” 判断标准,兼顾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年龄认知能力,避免机械办案、过度苛责。办案不能仅停留在书面审卷,要强化亲历性审查,对存疑细节可依法开展补充调查。

杨艳在总结时强调,面对当前案件证据日趋复杂的办案新常态,传统的“坐堂式”办案模式已难以满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全体刑检干警要彻底转变办案理念,从“在卷办案”向“在案办案”转变,敢于并善于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的自行补充侦查权,主动“走出去”开展调查核实,通过亲历性审查夯实证据链条,切实形成内心确信,真正把“高质效”标准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