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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无证经营药品 销售假药被逮捕
时间:2019-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值新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萧县检察院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近期,萧县检察院联合萧县公安局及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精心部署研究,历时三个多月,成功逮捕涉嫌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纵某。

2018年11月30日食品药监督局工作人员在犯罪嫌疑人纵某所租用的萧县龙城镇某幼儿园民宅和院内停放的车内发现20344盒药品和产品“筋骨消痛TM蟲草鹿骨丸60盒、“十分定喘TM灵芝百合胶囊”20盒。后经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犯罪嫌疑人纵某所持有的“筋骨消痛TM蟲草鹿骨丸”、“十分定喘TM灵芝百合胶囊”进行产品定性为假药。经查,2014年10月至案发之时,犯罪嫌疑人纵某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却将价值二十余万的药品出售给萧县、淮北等地的药房,且在其租赁的民房内非法存放价值十余万的药品,准备出售。最终,犯罪嫌疑人纵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被萧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看病还是买药,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结构,注意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产品规格等,提高防范意识,理性选择食药商品。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打击制售假药行为的牵头部门,也应当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把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人民群众药品安全。针对制售假药行为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打假成果,提升人民群众对于假药的辨识度,提高防范意识,让人民群众自觉远离假药,让假药无所遁形,形成打击制售假药全民参与的局面。

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