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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萧县人民检察院对“套路贷”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9-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4月16日,萧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谢某某、张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张某某为某某金融工作室老板,负责该工作室全面工作;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为该工作室财务人员,负责放款、收款;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该工作室催收人员;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为该工作室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客户资料、决定放款;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屈某某、叶某某、郭某某、陈某某均为该工作室业务员。某某金融工作室长期在微信及支付宝上向在校大学生放款,将每周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高额利息先行从放款中扣除,并要求借款人签订高额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欠款时,要求借款人以每周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金额将借款续期,或向借款人推荐其他放款人,要求借款人向其他放款人借款来还款,致使借款人债务不断增高;或以对借款人进行电话、短信轰炸、发送侮辱性短信等方式威胁借款人,使借款人产生畏惧心理,不得不偿还高额借款及手续费、续期等费用。该工作室组织分工明确,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半年时间内总共向全国31个省、市的年轻人和在校大学生60余人放款,共计骗取他人钱财62248元,另有 6200元未得逞,该工作室并以短信轰炸及打电话催讨等非法方式向其中十三个借款人催收。

  “套路贷”的套路

  办案检察官认为,“套路贷”案件的套路并不复杂,被“套路”的群体往往是迫切需要资金周转而又没有找到正规融资渠道的年轻人。“套路贷”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年轻人“欲贷无门”的急切心理扮演了“雪中送炭”的角色,设置了“零门槛、无需抵押、无需资质”轻松可以拿到贷款的“套路”。

  当借款到期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收取30%的“服务费”、“续期费”等名义虚增被害人的债务,同时,将借款人介绍给其他放贷公司,通过“转单平账”的方式累加借款人债务,从中牟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对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进行不间断的电话、短信轰炸,并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微信的方式向借款人及其亲朋好友群发威胁、恐吓、辱骂等侮辱性信息以及该犯罪团伙P图制作的有借款人头像的“裸照”照片,有计划地进行“软暴力”催收,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检察官的提醒 

  套路贷”以“无抵押、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急需资金的年轻人来借款。“套路贷”犯罪,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还掺杂着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极易诱发其他犯罪,往往造成被害人钱财两空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年轻人要树立理性、合理的消费观。如需贷款一定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通过正规渠道贷款,不要轻信各类无需抵押免息贷款广告。网络借贷平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骚扰、纠缠等手段催收,属于“套路贷”,其真实目的是假贷款,真套路。一旦发现陷入“套路贷”,要尽可能保存相关的证据资料,及时报警,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