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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萧县人民检察院受理首例民事侵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时间:2021-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8月26日,申请人王某某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我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此案的调查核实工作,对其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多方核查,实地走访与申请人及其亲属进行事实核对,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工作

伸手助人却引来不测之祸

2019年8月27日,申请人王某某应邀帮助某某办理其母丧葬事宜在挖墓坑时,朱某某请求王某某把自己从坑底拉出,二人配合不当,王某某头部着地栽进坑底,造成其脊髓损伤为七级伤残,脊柱损伤为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10万余元。2021年6月1日请人王某某起诉至萧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某和某某应分别赔偿王某某损失123913.26元。王某某在没有获得任何赔偿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现张某某已死亡,无法执行赔付,而朱某某赔付能力。如今王某某常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妻子照料,而身患病,常年吃药,全家已经无力承担后续高昂的治疗费用,仅靠王某某一人低保维持生活,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此案是萧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首例民事侵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法律可以定纷止争,也可以彰显真情,温暖人心。法律真善美就在于保障人们的幸福生活社会的稳定。此案受理,积极维护了民事侵权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护佑了弱势群体,体现了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温情的站岗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