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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认真开展案件自查 确保反贪规范执法
时间:2014-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4月23日,萧县检察院反贪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就规范执法问题专门部署开展案件自查自纠,对2012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对2013年度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高检院对天津、江苏等5个省市的20个基层院进行抽样评估,在抽查的2543件案件中共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7530处。问题数量之多、涉及范围之广令人震惊。我们在日常工作办案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结合高检院的通报,萧县检察院反贪局针对自侦案件查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有针对性地提出新举措,全面加强自侦案件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干警严格规范执法意识教育。严格规范执法是执法者手中权力健康运作的前提,该局认真开展规范执法教育,通过学习执法规范,参加执法规范考试,使干警对严格规范执法有了深层次的认识,为自侦部门办理案件水平的保障,提供了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程序合法性意识。坚决执行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规定,转变执法理念、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办案意识,严格执法行为,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管理,既注重实体法更注重程序法,严防合法证据转变为非法证据。结合案件自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当前证据标准日益严格、执法规范化程度日趋提高的形势下,绝不能再将类似问题看做是微不足道的工作疏漏,必须牢固树立规范执法与提高侦查能力并重的理念,将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整个流程之中,确保工作质量。

  三是科技强检促进规范化管理。在自侦案件办理中积极贯彻高检院关于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要求,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做到侦查人员与看管人员分离,确保安全事故的零发生,实施全程录音录像,严防侦查人员讯问时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违反讯问程序、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对办案工作区实施隔离制度,非办案人员不得擅自出入办案工作区。强化科技强检意识,转变侦查观念,综合运用高科技侦查手段,实现自侦案件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