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22 | 0 | 10 | 0 | 10 | 12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萧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项目。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该项经费主要于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 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因本单位2022年也未制定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比 2021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是上级单位组织学习交流增多,接待次数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餐费、住宿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萧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萧财行﹝2018﹞176号)、《萧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萧财行﹝2021﹞39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