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1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萧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5万元,减少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1.6%,其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5万元,增长1.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5万元,增长1.17%,原因主要是案件数量多需外出办案提审。该项费用主要用于我院执法执勤车辆的警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