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52.70 |
26.08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0.00 |
5.0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2.70 |
21.0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1.35 |
21.01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1.35 |
0.00 |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49.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7万元,占19.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01万元,占8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19年度、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9年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因公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5.07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13.93%,增长的原因是省市院来我院检查工作量增加。2019年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市院检查工作、全市观摩庭审及会议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1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1.0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车改革后严格派车制度,公务用车减少,厉行节约。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看守所提审、宿州市及法院开庭。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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