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萧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250,000.00

207,093.0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0,000.00

6,57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40,000.00

200,523.0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000.00

200,523.09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 萧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 萧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7.3万元,下降91%。,下降原因是单位成立内部食堂。2016年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市院检查工作。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0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11万元,下降13%,下降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公车改革,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车改革后严格派车制度,公务用车减少,厉行节约,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办案。2016年,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