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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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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并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县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开展检查技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协助地方党委抓好县人民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所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我院包括县本级和下属5个检察室: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杨楼检察室、龙城检察室、黄口检察室、白土检察室和张庄寨检察室。 

1)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办理的除职务犯罪、侵财类犯罪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2)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侵财类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3)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 

4)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5)第五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6)综合业务部 

负责受理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承办基层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事项;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负责我院检务督查工作;负责检察机关通信、计算机网络、智能会议、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工作;负责办案工作区管理和办案警务保障工作。 

7)办公室 

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编发检察信息,负责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8)政治处 

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资津贴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以及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萧县检察院在职在岗人数74人,退休人数38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36人。  

2019年纳入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萧县人民检察院本级,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我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萧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050.6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050.6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7.33万元增长9.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增大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87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2.94万元,占99.1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44万元,占0.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9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90万元,占80.52%;项目支出370.82万元,占19.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80.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880.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3.84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增大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2.9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12%。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6.38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增大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4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7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1.3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增大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万元,占1.30%;公共安全(类)支出1740.39万元,占92.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13万元,占6.12%;农林水(类)支出0.39万元,占0.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2.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增大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09.57万元,占80.28%;项目支出370.82万元,占19.7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案件增大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干警养老金缴费。 

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扶贫的贫困村申请扶贫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76.15万元、津贴补贴216.08万元、奖金250.29万元、伙食补助费1.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7.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9.12万元、救济费25.14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7万元;公用经费8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77万元、工会经费7.1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1.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35万元,比2018年减少23.58万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经费支出,部分公用经费从项目支出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无项目支出未设置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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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宿州市萧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862.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 24.5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6 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7 0.00
四、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8 1,763.71
五、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9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40 0.00
七、其他收入 7 16.44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1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 115.13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3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4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5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6 0.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7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8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9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5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51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2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3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4 0.00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5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6 0.00
  23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57 0.00
  24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58 0.00
  25     59  
  26     6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879.38 本年支出合计 61 1,903.7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8 0.00 结余分配 62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71.27 年末结转和结余 63 146.93
  30     64  
总计 31 2,050.65 总计 65 2,050.6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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