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萧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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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的职能:1、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和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侦查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二、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792.22万元,支出总计774.94万元,2013年支出为638.57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的装备购置与大型修缮情况有所增加。

三、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5万元。

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68.01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2.3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5.6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66
          公务用车购置  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