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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萧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萧县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7月

各位主任、各位常委:

我代表萧县人民检察院把2018年以来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萧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高检院、省、市检察院和县委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高站位、强举措,着力维护稳定、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开创萧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强化主动监督意识,着力社会稳定,全力服务大局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决议》

一是深刻认识《决议》的指导性意义和具体要求,增强法律监督理念,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民行检察规范化建设。二是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强化主动监督。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下,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切实转变“重刑事轻民事”的思想,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多渠道、全方位监督,积极推动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着力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版”,真正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和案件线索,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有结果。共办理交办事项和线索 4 件,均圆满完成。

(二)聚焦聚力聚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攻坚战”开展以来,萧县院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安全稳定重责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类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利用民行监督职能妥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检力下沉,以普法宣传、大走访、“法律六进”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作用,用足用活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如成功息诉刘套镇三大家行政村高明发长达20年的上访。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0 件次,全县无一涉检越级上访和非正常访。

二是聚力环境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善作为。着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持续深化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综合运用审查卷宗、专项检查、受理控告申诉、两法衔接平台、新闻媒介等监督方式,构建打击相关犯罪的长效机制。2018年以来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且公安机关立案8件25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3件 22人,起诉 11件 19人。主动作为助推生态修复。通过地毯式排查,实地勘察、调取资料等方式,对全县134家环保重点督查项目逐一监督,落实整改。

三是聚心精准扶贫攻坚,助推“脱贫摘帽”勇担当。依法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对危房改造、新农合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积极主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堵塞漏洞、完善机制。关注因案致贫群众救助。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新途径,结合司法救助政策,使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对受理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申请,以最快速度、在最短时间内审核确认其基本情况,对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畅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的发生。共救助案件当事人9人。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将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检察长牵头、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措施有效落实。持续加强惠农惠民政策、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保障等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合理监督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落实。积极落实双包责任,主动提供资金支持,共提供扶贫资金15万元。组织包保干警全员进村入户进行调研走访,共同研究脱贫攻坚措施,协助村“两委”化解涉贫信访矛盾。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理念,严格遵循平等保护原则,找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不断完善相关机制,着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严打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经济犯罪,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惩针对民营企业的索贿、渎职等犯罪行为。严打涉民营企业黑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行霸、市霸”,以及暴力讨债、聚众滋扰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严打涉民营企业信息网络犯罪。深入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通过网络敲诈勒索、侵害商业信誉等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窃取倒卖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注重化解民营企业矛盾。分析研判掌握的企业不安全因素,及时介入、全程跟踪隐患苗头,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加强整治民营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对重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园区周边,加强视频巡查,滚动排查、定期分析研判治安隐患,同时广泛动员企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三是注重执法办案效果,保障民企健康发展。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行为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文明规范司法并重;严格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做到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依法审慎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妥善处理借贷案件。正确把握借贷纠纷裁判尺度,积极配合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企业资金链风险的化解工作。强化司法环节法律监督。强化民事、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坚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依法民主评议,科学决策。

四是优化创新工作举措,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手段。检察长亲自带头,班子成员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法制服务活动,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等,畅通服务渠道。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落实、创新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强化以案释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厂房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凝聚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合力。强化政法机关内部协作联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机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紧密配合市监、环保、人社、安监等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强与企业家协会、商会等联系沟通,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工商联通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是严格明确目标要求,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责任落实。结合各自职能特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研究谋划,分解任务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措施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强化执纪问责。引导干警树立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维护“亲”“清”政商关系,要求着力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不敢担当”不良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及时对查办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案件引发的舆情进行收集、分析、研判、回应。

(四)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依职权依法开展对蒋首民及其家人民间借贷案件专项审查,共审查法院审判卷宗146 件,发现并经司法鉴定为虚假诉讼5件,审判活动违法15件。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 5 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将 3件案件线索移送扫黑办和纪委监委。二是从民事检察角度帮助纪委监委审查蒋首民黑恶犯罪案件80余件,为依法处理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充分利用“送法下乡”、“江淮普法行”、“法治进社区”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多举措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二、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有效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效果

强化生效裁判监督,规范司法程序,注重监督实效,坚持把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19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9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20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16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构建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执行活动监督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5件,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件,增强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扎实开展生效裁判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工作的重心。加强对一审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的同时加强同人大代表、律师和行政机关的联系,广泛宣传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增进社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有效拓展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来源,共办理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继承纠纷、返还原物纠纷等类型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二是灵活运用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果。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同级监督灵活的优势,准确把握提再审标准,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采纳3件。

(二)切实开展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规范司法审判行为

程序合法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是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萧县检察院在注重案件实体审查的同时,积极加强对案件审判程序的监督,充分利用调查核实权,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信力,共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9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法院已采纳18件。

(三)积极开展执行活动监督,依法规范法院执行行为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深入到国土、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部署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广泛摸排线索,强化监督实效,促进萧县法院对非诉法律文书的规范执行。针对县法院的执行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利用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推动规范法院的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3件,提出检察建议31件,法院已采纳17件。

(四)抓重点、破难点、显亮点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推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公益诉讼开展以来,萧县院坚持抓重点、破难点、显亮点,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1.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一是立足国有资产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排查辖区房产开发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况,及时督促国土部门履职,共追缴各类国有资产5000多万元;对照核查辖区企业水资源费缴纳情况,有效督促县水利局收缴水资源费2万余元;充分调查移送的案件线索情况,切实督促县国资委为国家收回了被无偿使用3年之久的国有房屋产权。二是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环保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积极协同环保部门,认真审查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卷宗600多件,向环保部门发出100余份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对符合条件的一起环境污染案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此案庭审20余名人大代表观摩,环保部门及时将35.65吨有毒固废处置。三是紧盯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专项治理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维护青山绿水净土和食药安全工作,探索出“三七”主动上门工作法(此经验被市院转发推广),主动上门行政机关宣传上级院通知精神,督促开展执法活动,认真做好两法衔接线索移送;主动上门摸排案件线索,专项监督县环保局2016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采取重点筛查、抽查和地毯式排查相结合,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立整立改,取得显著效果;主动上门协调,联合市场监管局、农委、教体局等行政机关,走进县联华超市、新龙城农贸市场、校园,对在售食品、学校食堂、周边小饭桌进行突击安全检查10余次,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精准监督,督促整改到位。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0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行政机关采纳整改18件。创新开展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提质增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网络餐饮检察建议71件,并公开送达,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经整顿外卖网络平台,已立案查处13家无证经营商户,清退856户资质不全的入网餐饮服务者,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

2.采取多项措施破难点。一是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支持和帮助。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农贸市场、进商场超市等活动,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构建长效机制。注重内部协调配合,强化案件发现、内部线索移送、案件交办、转办等机制建设,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活动、联席会议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设专业队伍。通过配齐配强公益诉讼人员力量、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内部人员交流等方式,夯实检察公益诉讼素能基础。四是强化办案力度。坚持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稳定数量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相结合,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升级版”。

3.创新理念方式显亮点。一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办理案件,助推相关企业积极整改、转型发展,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纠错、依法行政,促进地方党委政府依法治县、依法治镇,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注意诉前检察建议与公益诉讼请求相结合,规范诉前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和内容,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不以提起诉讼为目的,使问题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创新宣传方式抓住宣传时机。联合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就公益诉讼召开新闻发布会,取得良好效果,获得广泛好评;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便捷性、针对性、交互性等优势开展宣传工作。四是建立公益诉讼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坚持跟踪回访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协同环保部门督促有关单位、个人,对所污染水域、土地,所占用耕地进行生态补偿与修复,并实地走访查看环境污染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出现反弹。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相适应的队伍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监督的新期待,适应民行检察监督的需要,在民行队伍建设上坚持提升民行干警的综合素质与配强民行人员并举,民行检察队伍结构渐趋合理、监督办案能力日益提升。目前,我院民行检察部门共有干警4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助理2人。

(一)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办案力量

一是分管检察长带头办案,充分发挥“火车头”带动作用。二是内部择优充实民行检察干警队伍。我院坚持从内部挖潜、择优调配,将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能力强、思路开阔的干警调入到民行检察部门,增强民行检察部门的力量,如院决定将一名民商法学的硕士研究生从公诉部门调整至民行部门。三是将两名新招录的优秀司法雇员配到民行部门,充实民行检察队伍,为民行检察业务的开展注入新鲜的血液。

(二)强化队伍培养,提升办案能力

一是强化多种培训形式提升各方面素能。积极组织部门内部学习,探索“四步工作法”,提高干警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强化责任分工,找准案件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助力民行检察活动取得实效(此工作法被市院推广)。先后派员参加高检院公益诉讼专题培训和省检察院的民行业务培训,并及时请教上级院业务专家指导,提升干警的专业知识水平。二是组织干警参加交流学习,通过交流开阔干警的思路。先后组织民行干警到芜湖市院、芜湖市镜湖区院、砀山县院和泗县院等交流学习,汲取民行检察业务的先进经验,开阔了干警的思路和视野。三是强化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和功效。牢固树立重大情况、大要案件“第一时间”报告的意识,及时向市院领导请示汇报,作出正确决策,增强检察建议释法说理性,提升案件质效。

四、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全县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与县委、人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监督视角不宽阔。案件公开程度不够导致监督广度不够。二是监督效果不理想。《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实施,赋予了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权,丰富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手段。但检察建议在运用过程中,效果不佳,存在被监督对象不回复不理睬、回复不及时或回复无实质性内容等问题,监督刚性不足。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外部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存在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度不高的问题:法院对监督意见的落实、反馈不够重视的问题;部分行政机关存在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认识不高、支持力度不大、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民行检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方面监督能力和水平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院民行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业务水平与担负的工作任务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专业人才缺乏,对诉讼监督的基础理论和监督策略缺乏深入研究,精准监督、精准抗诉的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监督办案力量相对职能扩大显得不足,难以适应全面开展诉讼监督活动的需要。五是民行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需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业务知之不多,甚至可以说知之甚少。

五、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举措

(一)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

一是重视案件机制建设,使需要监督的案件都进入到检察监督程序中来。针对案源不足的问题,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作为民行工作转型升级的载体。二是加强跟进监督,提升民行检察工作效果。研究提再审案件法院采纳情况,对裁判确有错误的,监督有理有据但法院不予采纳或再审未予改变的案件采取跟进监督手段,督促法院依法纠正。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再审检察建议、执行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检察建议跟踪与反馈机制,有效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和采纳情况,切实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效果。四是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找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二)完善工作机制,汇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密切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备案等机制,增强监督效果。同时争取行政机关和鉴定机构的支持,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协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二是着力发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批捕、公诉等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各类损害公共利益的犯罪,对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报请上级院批准立案,坚决提起诉讼。三是邀请人大、政府、政协、法院、高校、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的专业人士,组成民行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助“外脑”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在立足做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的优势,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发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检察机关民行检察职能介绍、监督案例展示等检察宣传工作,提升法律监督双赢多赢观念知晓度,营造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共赢的氛围,为进一步开创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奠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办案能力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分别组建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机构或办案团队,有效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增强一线办案力量,保证人员配备与职能拓展、业务增长相适应,强化对民行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努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本次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萧县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常委会审议意见,并积极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法治萧县、美丽萧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