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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蓝”守护古树“绿”、河水“清”
时间:2022-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全方位保护我县古树资源、河道环境,萧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契机,联合县林业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分别对我县古树、河道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全县古树名木登记保护、周边环境、生长状态河道水质环境卫生情况等方面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下一步,萧县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主管单位加强对古树河道的监管保护,为保护自然与社会历史遗产、打造优良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